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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铭智能: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9-09-23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19-090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或“华铭智能”)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聚利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核发的《关于

 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韩智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件许可【2019】1583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的批复后,积极开展标的资产交割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

 已全部过户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根据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聚利科技已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0 日,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履行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华铭智能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二、相关后续事项

     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上市公司尚需完成下列事项:
       1、上市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以及支付现金对价,并就新

增股份及可转换债券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登记和上市手

续。

       2、华铭智能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期限内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
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并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华铭智能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

宜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4、华铭智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三、中介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华铭智能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尚需向交易

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以及支付现金对价;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

可转换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

订等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本次交易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相关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

议、承诺事项。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风险和障碍。

       (二)法律顾问的意见

       本次交易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条件;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

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办

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韩智等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件许可【2019】

1583 号);
    2、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天

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可转债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
产过户完成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法律顾问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

所关于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4、标的资产过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