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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徽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审阅,经过认真讨论,对上述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周林 韦长英 徐小伍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