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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徽精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3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广东星
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惠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蔡文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

梅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鲁金莲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 林:____________




吴 静:____________




陈 敏: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