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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伟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2-02  

						证券代码:300465       证券简称:高伟达       公告编号:2018-007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董事 5 名。本次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为满足公司预计资金需求,同意公
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1,2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
币),额度期限 1 年,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授信品种为离岸流
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归还他行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
以及外债贷款允许的其它贷款用途。业务模式为内保外债。单笔业务
以我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出的同币种融资性保
函作为担保。

    就上述业务,公司同时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1,200 万美元,额度期限 1 年。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审议《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为满足公司预计资金需求,同意公
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
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