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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摩电气: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7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72.5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32.5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18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4.1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56.5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7.3.8条规定:“上
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
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由于公司2018年度亏损,经董事会讨论:
公司拟不对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主要采取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
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鉴于公司
2018年度亏损,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
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决定
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
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
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执行良性的现金分红政策,给广大投
资者提供持续回报。由于 2018 年公司亏损,公司决定 2018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
配,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从公司
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资金安排,提出了2018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