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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精创: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
尽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
范化运作。现将 2018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8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公司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2018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审议2017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
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5、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审议<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责时,未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
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
载。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
和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
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
的情形。
       8、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更好地持续和健康发展。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三)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
生。
       (四)检查公司财务,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监事会在2019年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
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