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2019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志群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软件大厦 1008 室公司会 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份 93,478,67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13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93,243,4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0090%;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1 人,代表股份 235,2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11%。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46,0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4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10,84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6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35,21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议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43,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235,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6%。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0,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35,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2657%。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43,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235,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6%。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0,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35,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2657%。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43,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4%;反对 235,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0,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43%;反对 235,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43,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235,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6%。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0,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235,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2657%。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478,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6,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243,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4%;反对 235,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0,84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43%;反对 235,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5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478,6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46,05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