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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精创: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407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5,252,601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2.70%。其中:鉴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购注
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6,856股;鉴于公司未达到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涉及的
116名激励对象对应的2,617,646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未达到201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决定回购注销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387,10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3,091,611股。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5,872股;鉴于公司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决定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1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450,971股限
制性股票;鉴于公司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决定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涉及的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248,47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5,313股。鉴于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
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5,428股;鉴于公司未
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决定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
及的150名激励对象对应的1,240,24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等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5,677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由194,220,862股变更为188,968,261股。
    2、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了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5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
    2、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6年1月15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25.59元,授予对象为136人,授予数量为3,921,500股。
    5、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600股,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25.59元/股。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2016年1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6
年12月3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8.90元,授予1名激励对象43万股限制性
股票。且于2017年1月17日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7、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35名,解锁数
量为1,170,870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邱玉龙、李林毅、黄兰雪、
王小帅已离职,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
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7,550股,其中:2015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2,75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5.59元/股;
2016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4,8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8.90元/
股。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
了审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5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谭伟明、朱炳飞、王海燕、刘海生已
离职,根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1,22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
民币25.59元/股。
    10、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
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黄超、郭吉萍、王槐伟、雷晓静、卞立顺已离职,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 50,846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4.2126元/股。
    12、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鑫琦、蓝
师盛、肖浪、罗英哲、黄星、黄剑慧、梁进军、欧林海已离职,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86,856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4.2126元/股;鉴于公司未达到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涉及的116名激励对象对应的2,617,646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4.2126元/股;鉴于公司未达到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387,109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6.0510元/股。
    (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2017年2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53名激励对象1,104,000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由153名调整为145名,首次授予数量由1,104,000股调整为1,076,800股。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2
月13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8.90元,授予对象为145人,授予数量为1,076,800股。
    6、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邱玉龙、李林毅、黄兰雪、
王小帅已离职,根据公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7,550股,其中:2015年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数量22,75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5.59元/股;2016年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数量14,8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8.90元/股。监事会对不符
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2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8年1月16日为授予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
共计276,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82元/股。且于2018年2月9日完成了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8、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梅世城、谭新安、李海锋已离职,根据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2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
28.90元/股。
    9、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40名,解锁数量
为311,340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冯振、杨洋、彭富媛、童贤福、谢达、曾志、黄亚军、王宋旺、许俊峰、温
洁玲、吴江桥、文金雷、陈晓丽、游月焜、肖明刚、邝宏通、汤玄、詹宏进、贾
明峰、古谋已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
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
共计179,854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6.0510元/股。
    11、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姚龙、陈家
欣、武美峰、黄焕隆、张晓柏、毛振南、易小燕、吴迪已离职,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 75,872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6.0510元/股;鉴于公司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1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450,971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6.0510元/股;鉴于公司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涉及的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248,470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95元/股。
    (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
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5日,通过公司网站发布了《深圳四方精创
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17年10月9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巨潮资
讯网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7日,
授予价格为每股21.26元,授予对象为171人,授予数量为2,513,400股。
    6、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董玲玲、孙舰已离职,根据《深圳四方
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
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3,3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人民币21.26元/股。
    7、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田川、郭钊、马乐克、唐华、黎雄熊、刘金平、王涛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109,291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1.8077元/股。
    8、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天伟 、高翔职务发生变更,根据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61,217股,回购价格
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9、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158名,解锁
数量为1,291,617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桑慧、刘涛、
李祥、马赈耀、张冰、房淼瑞、孙张杰、周清平、闫春景、朱彪已离职,根据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145,428股,回购价格为
人民币11.8077元/股;鉴于公司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50名激励对象对应的1,240,249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鑫琦、蓝师盛、肖浪、罗
英哲、黄星、黄剑慧、梁进军、欧林海已离职,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86,856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4.2126元/股。
    鉴于公司未达到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锁期涉及的116名激励对象对应的2,617,64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人民币14.2126元/股。
    鉴于公司未达到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对应的387,10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6.0510元/股。
    2、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姚龙、陈家欣、武美峰、黄
焕隆、张晓柏、毛振南、易小燕、吴迪已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75,872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6.0510元/股。
    鉴于公司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1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450,97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人民币16.0510元/股。
    鉴于公司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涉及的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248,47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95元/股。
      3、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桑慧、刘涛、李祥、马赈耀、
  张冰、房淼瑞、孙张杰、周清平、闫春景、朱彪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145,428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1.8077元/
  股。
      鉴于公司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150名激励对象对应的1,240,24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为人民币11.8077元/股。
      4、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5、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194,220,862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5,252,601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2.70%。
      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
  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0日完成。
         三、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 例                     数量           比 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37,778      4.09        5,252,601     2,685,177      1.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283,084     95.91           0        186,283,084     98.58

三、股份总数          194,220,862         100     5,252,601    188,968,261         100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