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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元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1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53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4 时在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召集人王际松先生主持,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一:《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及利息合计
人民币 3003.8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并在完成上述事项后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本次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满足公司由于业务规模不
断扩大而带来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
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
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公
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5)。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特此公告。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