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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元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2019-12-12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次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元科技
股票代码:300472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 666 号临川高新科

技产业园办公楼
通   讯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 666 号临川高新科
技产业园办公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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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




                                修订说明

    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李金平拟向江西国联大
成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新元科技 1,230,200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占新元科
技总股本的 0.59%);根据 2019 年 12 月 4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现因个人原因,李金平拟继续持有上述股份,本次协议转让中不再向江西国联大

成实业有限公司出让该部分股份。
    根据 2019 年 11 月 11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 2019 年 12 月 4 日签
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支恒原拟向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转让
其持有的新元科技 4,858,938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占新元科技总股本的 2.32%)。
根据 2019 年 12 月 11 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现因个人
原因,支恒拟继续持有上述股份,本次股份转让中不再向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
限公司出让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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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7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

    计划..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的数量及比例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11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1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

    他安排 .................................................................................................................... 12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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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版)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联大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王际松持有的新元科技

                               2,250,000 股股份、贾丽娟持有的新元科技 2,680,000 股股份、

                               张德强持有的新元科技 2,270,000 股股份、于波持有的新元科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指      技 2,000,000 股股份、张继霞持有的新元科技 1,820,000 股股份、
 交易
                               李国兵持有的新元科技 2,330,000 股股份、王展持有的新元科

                               技 1,650,000 股股份、刘晓鹏持有的新元科技 4,438,540 股股份

                               的交易。

 上市公司、新元科技 指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
                       指      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联大成、本公司

 志榕科技              指      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与王际松等十人签署的《股份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与王际松等十人签署的《股份转让
                       指
 充协议                        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与王际松等十人签署的《股份转让
                       指
 充协议(二)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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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8 号)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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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07 日
     法定代表人:廖志远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 666 号临川高新科技产业
园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2MA38YU1974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科技园路 666 号临川高新科技

产业园办公楼
     邮政编码:344100
     联系电话:0794-8612001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数码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
工业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

销售;计算机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通讯领域的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计算
机软硬件的安装维修;房产信息咨询;企业营销咨询;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建
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联大成的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9,900.00      99.00%

        2                      陈清                       1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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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0,000.0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联大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 名        现任职务    国籍                身份证号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廖志远       执行董事    中国           36012419870313XXXX         南昌                否

陈清          监事       中国           36012119880821XXXX         南昌                否

廖志鹏       总经理      中国           36012419980117XXXX         南昌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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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上市
公司的股份。通过本次交易,国联大成成为新元科技的股东,有助于提升上市公
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资金实力,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实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根据 2019 年 11 月签署的《关于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

意向性协议》,国联大成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通过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等方式继
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后续国联大成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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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联大成未持有新元科技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联大成将持有新元科技19,438,540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9.31%。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一:王际松

     甲方二:贾丽娟

     甲方三:张德强

     甲方四:于波

     甲方五:张继霞

     甲方六:李国兵

     甲方七:王展

     甲方八:李金平

     甲方九:刘晓鹏

     甲方十:支恒

     乙方: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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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份转让


     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新元科技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9,438,540股,总计占新
元科技总股本的9.31%。

     甲方一将其持有的新元科技2,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甲方二将其持有的
新元科技2,6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甲方三将其持有的新元科技2,270,000股无
限售流通股票、甲方四将其持有的新元科技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甲方五
将其持有的新元科技1,8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甲方六将其持有的新元科技

2,3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甲方七将其持有的新元科技1,650,000股无限售流通
股票、甲方九将其持有的新元科技4,438,54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分别向乙方一次性
转让。


   (三)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 1 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
90%,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1.95 元/股,合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232,290,553.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贰佰贰拾玖万零伍佰伍拾叁元)。

     自乙方收到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文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
方向监管账户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的
20%,合计46,458,110.6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肆拾伍万捌仟壹佰壹拾元
六角),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姓名     转让股份(股) 股权转让总价(元) 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元)

  甲方一        王际松     2,250,000      26,887,500.00               5,377,500.00
  甲方二        贾丽娟     2,680,000      32,026,000.00               6,405,200.00
  甲方三        张德强     2,270,000      27,126,500.00               5,425,300.00
  甲方四        于波       2,000,000      23,900,000.00               4,780,000.00
  甲方五        张继霞     1,820,000      21,749,000.00               4,349,800.00
  甲方六        李国兵     2,330,000      27,843,500.00               5,568,700.00
  甲方七        王展       1,650,000      19,717,500.00               3,943,500.00
  甲方九        刘晓鹏     4,438,540      53,040,553.00               10,608,110.60
         合计             19,438,540      232,290,553.00              46,458,110.6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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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自乙方收到中登公司开具的乙方持有转让标的
权属证明文件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监管账户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
转让款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的 80%,合计【185,832,442.40】元(大写:人民币

壹亿捌仟伍佰捌拾叁万贰仟肆佰肆拾贰元肆角),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姓名      转让股份(股) 股权转让总价(元)        剩余股权转让款(元)

甲方一   王际松        2,250,000      26,887,500.00               21,510,000.00
甲方二   贾丽娟        2,680,000      32,026,000.00               25,620,800.00
甲方三   张德强        2,270,000      27,126,500.00               21,701,200.00
甲方四     于波        2,000,000      23,900,000.00               19,120,000.00
甲方五   张继霞        1,820,000      21,749,000.00               17,399,200.00
甲方六   李国兵        2,330,000      27,843,500.00               22,274,800.00
甲方七      王展       1,650,000      19,717,500.00               15,774,000.00
甲方九   刘晓鹏        4,438,540      53,040,553.00               42,432,442.40
     合计             19,438,540     232,290,553.00             185,832,442.40


   (四)股权过户


     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深交所出具的合规确认意见书、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的完税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前往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如下
股权转让过户的手续:

     双方共同提交办理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所需的文件。

     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
费、印花税。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权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际松等八人共计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 19,438,540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 A 股,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均不存在被限制权利的
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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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

    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行为。未来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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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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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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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5、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11:00,下午 3:00-5:00,在新元科技查阅上述文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409 房间

     电话:010-51607598

     传真:010-88131355

     联系人: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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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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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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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新元科技                       股票代码                300472

                                                                           江西省抚州 市临
                                                                           川区才都工 业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注
                                                                           区科技园路 666 号
名称                公司                           册地
                                                                           临川高新科 技产
                                                                           业园办公楼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 是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为 上市 公司 实 际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             普通股股票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0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0%
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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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        普通股股票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19,438,54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9.3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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