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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嘉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9-03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
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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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并按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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