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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嘉微: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9-04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1,405,27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65                       喻丽丽

       2               01*****165                       曾万辉

       3               01*****332                       罗竞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

    咨询联系人:廖 凯、石 焱

    咨询电话:0731-82737008-8003

    咨询传真:0731-8273700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