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19-058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及《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相关内容更正 1、关于“股份变动性质”的更正 更正前: 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及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更正后: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2、关于“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中“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 变动目的”的更正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及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导致 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5%。 更正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回购注销事 项、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及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合计减 少超过 5%。 3、关于“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更正 更正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有公司 136,37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50.3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公司 133,08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4.15%。 更正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有公司 136,374,000 股(向前复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51.08%。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133,08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4.15%。 4、关于“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更正 更正前: (一)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 2018 年 12 月,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0 号)。2018 年 12 月,上市公司完成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高新纵横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 2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新增股份 30,596,174 股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70,809,100 股增加到 301,405,274 股。 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股数量 136,374,000 股,持股比例由 50.36%下降至 45.25%。 (二)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3,29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916%,减持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4,840,000 股,持股比例由 35.88%减 少为 34.78%。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股数量 133,084,000 股,持股比例由 45.25%下降至 44.15%。 具体减持明细如下表: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股) (%) 2019 年 6 月 5 日 37.01 1,290,000 0.4280% 喻丽丽 大宗交易 2019 年 6 月 10 日 35.69 870,000 0.2886% 2019 年 6 月 20 日 35.20 1,130,000 0.3749% 合计 - - - 3,290,000 1.0916% 更正后: (一)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 年 6 月 14 日,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5 月 29 日完成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注销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51.08%下 降至 50.36%。 (二)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 2018 年 12 月,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0 号)。2018 年 12 月,上市公司完成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高新纵横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 2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新增股份 30,596,174 股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70,809,100 股增加到 301,405,274 股。 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股数量 136,374,000 股,持股比例由 50.36%下降至 45.25%。 (三)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3,29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916%,减持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4,840,000 股,持股比例由 35.88%减 少为 34.78%。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股数量 133,084,000 股,持股比例由 45.25%下降至 44.15%。 具体减持明细如下表: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股) (%) 2019 年 6 月 5 日 37.01 1,290,000 0.4280% 喻丽丽 大宗交易 2019 年 6 月 10 日 35.69 870,000 0.2886% 2019 年 6 月 20 日 35.20 1,130,000 0.3749% 合计 - - - 3,290,000 1.0916% 5、关于“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 后持股情况”的更正 更正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喻丽丽 108,130,000 39.93% 104,840,000 34.78% 曾万辉 18,244,000 6.74% 18,244,000 6.05% 景嘉合创 10,000,000 3.69% 10,000,000 3.32% 更正后: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喻丽丽 108,130,000 40.50% 104,840,000 34.78% 曾万辉 18,244,000 6.83% 18,244,000 6.05% 景嘉合创 10,000,000 3.75% 10,000,000 3.32% 6、关于“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 更正前: 基本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长沙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景嘉微 股票代码 300474 湖南省长沙市岳 喻丽丽、曾万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麓区梅溪湖路 1 景嘉合创 通讯地址 号 增加□ 减少■ 不 认购主体拥有权益的股 变,但持股比例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生变化 □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及被动稀释) 认购主体在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136,374,00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0.36% 本次权益变动后,认购主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体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133,084,000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否□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 持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更正后: 基本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长沙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景嘉微 股票代码 300474 湖南省长沙市岳 喻丽丽、曾万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麓区梅溪湖路 1 景嘉合创 通讯地址 号 增加□ 减少■ 不 认购主体拥有权益的股 变,但持股比例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因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回购注 销事项、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及因自身资金需 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减持。 认购主体在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136,374,000 股(向前复权)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1.08% 本次权益变动后,认购主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体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133,084,000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否□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 持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基本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二、《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的提示性公告》相关内容更正 1、关于“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的更正 更正前: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收 到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及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景嘉合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本报告,2018 年 12 月 28 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及景嘉合创因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6 月 20 日,因自身资金需要,喻丽丽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3,29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和景嘉合创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6,3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36%;本次权益变动后,喻丽丽女士、曾万辉 先生和景嘉合创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3,0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15%。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正后: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收 到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及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景嘉合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本报告,自 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及景嘉合创因上市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回购注销事项、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及 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导致其合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5%的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喻丽丽女士、曾万辉先生和景嘉合创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6,374,000 股(向前复权),占公司总股本 51.08%;本次权益变动后,喻丽丽女 士、曾万辉先生和景嘉合创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33,08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1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