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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嘉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2019-07-0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景嘉微

    股票代码:300474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喻丽丽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曾万辉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名称: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
港大厦 2015-22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景嘉微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上市公司、公司、景嘉微   指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景嘉合创                 指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喻丽丽、曾万辉、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限合伙)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第 15 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喻丽丽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526********0526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 1988 年至 2006 年历任广州市广空汽车配件经营部经理、北京
新神剑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6 年起在北麦公司担任领导职务,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曾万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105********1311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 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任职情况:1995 年至 2005 年在北京新神剑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市场
部经理,2006 年起在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景嘉合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08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曾万辉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经营场所
                       2015-221 号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主要办公地址
                       2015-221 号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号                91650100584788179A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          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资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1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07 日


 主要出资人            喻丽丽、曾万辉、饶先宏、胡亚华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通讯地址
                       2015-221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景嘉合创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喻丽丽                   31.6                  31.6             79%
  2           曾万辉                   0.4                    0.4             1%
  3           饶先宏                   4.0                    4.0             10%
  4           胡亚华                   4.0                    4.0             10%


      2、主要负责人情况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区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
                曾万辉           男           中国         北京              无
    伙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喻丽丽与曾万辉系夫妻关系,喻丽丽、曾万辉分别持有景嘉微 34.78%、6.05%
股份,系景嘉微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景嘉合创持有景嘉微 3.32%的股份,喻丽丽、曾万辉分别持有景嘉合创 79%、
1%股份,且曾万辉为景嘉合创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回购注销事
项、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及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合计减
少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有公司
136,374,000 股(向前复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51.08%。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133,084,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4.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 年 6 月 14 日,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5 月 29 日完成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2018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注销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51.08%下
降至 50.36%。

    (二)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
    2018 年 12 月,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0 号)。2018 年 12
月,上市公司完成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高新纵横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 2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新增股份 30,596,174 股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70,809,100 股增加到 301,405,274 股。

    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股数量
136,374,000 股,持股比例由 50.36%下降至 45.25%。

    (三)通过证券市场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19 年 6 月 5 日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3,29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916%,减持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04,840,000 股,持股比例由 35.88%减
少为 34.78%。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曾万辉及景嘉合创合计持股数量
133,084,000 股,持股比例由 45.25%下降至 44.15%。

    具体减持明细如下表: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股)      (%)

                       2019 年 6 月 5 日         37.01          1,290,000   0.4280%

 喻丽丽     大宗交易   2019 年 6 月 10 日        35.69          870,000     0.2886%

                       2019 年 6 月 20 日        35.20          1,130,000   0.3749%

  合计          -               -                  -            3,290,000   1.09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喻丽丽             108,130,000   40.50%       104,840,000      34.78%
      曾万辉              18,244,000    6.83%        18,244,000       6.05%
     景嘉合创             10,000,000    3.75%        10,000,000       3.3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喻丽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数
为 46,9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58%;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万辉持有的
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数为 12,2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景嘉微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景嘉微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2(签名):




                 喻丽丽                            曾万辉




                                      签署日期:2019 年 6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章):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万辉




                                            签署日期:2019 年 6 月 2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联系人:廖凯 石焱

   3、联系电话:0731-82737008-800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长沙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景嘉微              股票代码      300474
                                                        湖南省长沙市岳
                      喻丽丽、曾万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麓区梅溪湖路 1
                      景嘉合创          通讯地址
                                                        号
                      增加□ 减少■ 不
认购主体拥有权益的股
                      变,但持股比例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因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回购注
                      销事项、上市公司增发股份被动稀释,及因自身资金需
                      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减持。



认购主体在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136,374,000 股(向前复权)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1.08%




本次权益变动后,认购主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体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133,084,000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否□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
持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是□ 否■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基本情况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2(签名):




                 喻丽丽                           曾万辉




                                            签署日期:2019 年 6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3(签章):




             乌鲁木齐景嘉合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万辉




                                        签署日期:2019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