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隆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凌
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为
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拟将位于宁国市外环西路 95 号土地及土地上附属房产
(土地占地面积 27,947.20 平方米,土地上房产面积 10,995.08 平方米)以
1,038.35 万元(含税)出售给关联方刘翔先生。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并授权公
司总经理徐伟先生组织后续事宜。
该事项不涉及公司董事会成员回避事宜,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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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 月 6 日收到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刘翔先生提交的
《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第一项议
案,向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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