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胜宏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
会计准则要求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公司按照《修
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上述《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有关规定。
    5、审议程序
                                       1
    本次变更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
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
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应用
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除上述项目变动影
响外,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
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修订
通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的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通知》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
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