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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及通讯召开,通讯表决。本会议
通知已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通过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涛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的相关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陈涛先生、陈勇先生、刘春兰女士、何连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
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

                                     1
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陈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刘春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何连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的相关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独立董事会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初大智女士、刘晖女士、侯富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
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所要求的独立性,初大智女士、刘晖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侯富强先生
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2
证书。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
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初大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刘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侯富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
表了声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
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提请召开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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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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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涛先生,出生于 1972 年 4 月,中国国籍,EMBA,高级工程师,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新疆兵团武警指挥部三支队机关事务长、新疆喀什市
二轻局服务公司业务经理、广东惠州统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本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胜华电子(惠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宏兴国
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宏大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胜宏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胜华欣业
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涛先生通过深圳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技集
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7,547,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涛先生与董事刘春兰女士系夫妻关系,陈涛
先生与董事陈勇系兄弟关系。陈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
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陈勇先生,出生于 1979 年 8 月,中国国籍,MBA 在读,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胜华电子业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胜华电子
(惠阳)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28,1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61%。陈勇先生与董事陈涛先生系兄弟关系,陈涛先生与董事刘春兰
女士系夫妻关系。陈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春兰女士,出生于 1977 年 7 月,中国国籍,MBA 在读,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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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公告日,刘春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94,125 股,通过深圳
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92,972 股,共计持有公司
股份 20,687,0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刘春兰女士与董事陈涛先生系
夫妻关系,陈涛先生与董事陈勇系兄弟关系。刘春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
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何连琪先生,出生于 1956 年 8 月,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华乐股份公司企管部长、深圳嘉华电子公司总经理、深
圳博冠达公司总经理、胜华电子(惠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胜华电子(惠阳)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胜宏科技集团(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越卓科技董事、惠州市博达兴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何连琪先生通过惠州市博达兴实业有限公司、胜宏科技
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416,4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41%。何连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何连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
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初大智女士,出生于 1973 年 7 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现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教授、转型经济与创新管
理研究所成员、中国区域创新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柏星龙创意公司独立董
事、深圳欧陆通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初大智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初大智
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无关联关系。初大智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
                                   6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刘晖女士,出生于 1964 年 4 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融泽律师所务所
合伙人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律师。
   截止本公告日,刘晖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晖女士
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
关联关系。初大智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侯富强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8 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院长助理、深圳大学资产经营公
司董事、广东康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截止本公告日,侯富强先生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
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侯富
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无关联关系。初大智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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