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胜 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及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 荐人”)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4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7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76,819,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533,269,954.00 元。该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10904 号《验资报告》。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69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38,042 股,发行价格为 1 每股 20.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1,524,198.0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069,902,057.39 元。该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5542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制度于 2012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讨论通过。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 理资金。 (一)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按 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 保荐人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开设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存款余额 752900013810330 活期 268,638.30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75290001388000480 信用证保证金 18,000,000.00 51600188000149189 活期 1,498,190.46 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 51600181000041130 信用证保证金 40,600,000.00 2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603077682 活期 996,934.16 合计 61,363,762.92 公司、保荐人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民生银行惠州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 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 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 表人郭振国、王攀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止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 3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 况。 六、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胜宏科技(惠州)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2018 年 度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19]9044),发表意见为:胜宏科技《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了胜宏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王 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附件 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152.4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70,933.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3,345.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止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末累计实现 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2)/(1)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的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及物联网用线路板 否 106,990.21 106,990.21 70,933.33 103,345.29 96.59% 2018.10 12,452.84 12,756.63 否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6,990.21 106,990.21 70,933.33 103,345.29 -- -- 超募资金投向 1.无此事项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2018 年度,公司非公开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12,452.84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非公开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存在延期所致。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6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已累计投入 18,449.55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本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8,449.55 万元,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置换情况 伙)出具天职业字[2017]16198 号的鉴证报告,且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不适用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根据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向 亿元(其中 3 亿元为闲置自有资金,10 亿元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不适用 问题或其他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