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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7-11-15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合
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议
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


     特此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刘卫东                张金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