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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1-20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3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
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
与金融机构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1、为湖南雅城向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最高本金余额(风险敞口)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的信用业务或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湖南雅城向广发银行长沙分行申请最高本金余额(风险敞口)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的信用业务或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湖南雅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申请最高本金余额(风
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信用业务或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
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
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康路
    法定代表人:李智军
   注册资本:7,667.9495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31日
   经营范围:电子新型材料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备案登记允许的进出口贸易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9月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3,861,746.84             558,576,280.85
   负债总额            231,336,034.74             311,999,256.63
    净资产             172,525,712.1              246,577,024.22
   营业收入            385,180,865.08             678,432,712.38
   利润总额            46,365,714.66              87,785,105.82
    净利润             39,434,235.64              74,073,573.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署的协议

   1、担保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3、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二)拟与广发银行长沙分行签署的协议
   1、担保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3、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三)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签署的协议
   1、担保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
    3、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一年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湖南雅城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湖南雅城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
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行业发展成上升趋势,为湖南雅城提供担保
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支持湖南雅城对资金的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安排后续协议或文件的签署。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湖南雅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享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湖南雅城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湖南雅城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本次担保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4,000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69,181万元的
5.7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