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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2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8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4日下午14:0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3 日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9 月 7 日(星期五)。
(七)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泽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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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6,075,11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7.42%。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东)共2人,持有本公司股份8,199,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持有本公司股份276,075,11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7.42%。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共2人,持有本公司股份8,199,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共0人,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
    4、其他出席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76,075,117股,
同意股数276,0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2/4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有效
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76,075,117股,
同意股数276,0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
额度授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76,075,117股,
同意股数276,075,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

                                      3/4
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8,199,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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