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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09-17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3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天津市茂联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茂联”)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
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以上情况公司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
告。)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茂联与兴业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9月17日至2019
年8月16日。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保证金额:不超过伍仟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
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
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
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
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该展期无须
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就每笔
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
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 146,000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162,599 万元的 89.79%。公
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况。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