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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纵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10-20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提供担保同时取消部分担保金额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及取消部分担保金额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董事长刘泽刚先生作为本事项的关联方,其与
一致行动人韦强先生、张仁增先生、何昀先生、高星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
案的内容和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同时取消部分担保金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信用、自愿
的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关联交易原则,采取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


     张为华                    刘卫东                 张金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