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2019-09-17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5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9月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合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9 年 9 月 5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19年09月05日至2019年09月16日;
3、公示途径:公司OA系统;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2019年09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
(或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分、子公司)担任的职
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
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术)骨干。
3、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