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8-29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7-061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安排召开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现就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适时安排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会议
召集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2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
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
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并购贷款
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均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三《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 、 2017 年 8 月 7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作为投票
3.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对象的子议
案数: 6
3.01 《关于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议案》 √
3.02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3.03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方式的议案》 √
3.04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安排的议案》 √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和业
3.05 √
绩奖励的议案》
3.06 《本次交易完成后事项安排》 √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4.00 √
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支付现
5.00 √
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
6.00 √
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审阅
7.00 √
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8.00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
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9.00 √
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10.00 √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权董事会办
11.00 √
理申请并购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13.00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
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
或信函须在 2017 年 9 月 12 日 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龙皇路 10 号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黎隽、蒋鹏
电话:0571-88581338
传真:0571-88581338
邮箱:hzgaoxinxiangsu@163.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78
2、投票简称:杭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
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高
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
1.00 √
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2.00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
3.01 《关于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议案》 √
3.02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方式的议
3.03 √
案》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安排的议
3.04 √
案》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
3.05 √
安排和业绩奖励的议案》
3.06 《本次交易完成后事项安排》 √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00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
5.00 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及其补充协 √
议的议案》
《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
6.00 √
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
7.00 √
告、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
8.00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9.00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 √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
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10.00 √
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权董
11.00 √
事会办理申请并购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案》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
13.00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的
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出席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