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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7-064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三)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长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3,3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6,670,000 股的 65.0289%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42,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21%。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
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3.1《关于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3.2《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3.3《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3.4《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3.5《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和业绩奖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3.6《本次交易完成后事项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评
        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并
    购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并
    购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351,7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对 3,10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5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海燕律师、汪兴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