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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2019-01-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
高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组织对杭州高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持续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二培训人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于新华。

    三、参加培训人员

    杭州高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全
体人员”)。

    四、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杭州高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学习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主要条款,使其进一步深入理
解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相关要求,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五、培训的主要内容

    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工作          培训对象   培训方式     时间(小时)   培训人员
                          杭州高新
                          的董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监事、高
                                   授课、自学、
                          级管理人                     4          于新华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员、控股
                                   讨论、答疑

                          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
  以上情况,专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持续培训工作的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新华




            王庆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