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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现场检查报告2019-01-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杭州高新(300478)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新华                 联系电话:1861650999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庆刚                 联系电话:1370197330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于新华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三会资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了解相
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各方面的独立性
进行调查,了解公司董监高履职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现场查阅合同、报表、会计
记录、审批手续、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
行核查。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对照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核查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备性和实
际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相关制度及企业信息披露文件、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取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核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大额支出对应的原始凭证,走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
实施进度以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 2018 年三季报并进行财务分析,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报并与
公司财务数据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及 2018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公司、公司董监
高及公司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现金分红相关的决议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文件、重大合同,了解
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查询公司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刊载的文件,了解公司
是否存在整改事项。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募投项目原计划在 2017 年 5 月完成,实际实施进度与建设规划相比有所
延迟,原因是:(1)杭州 G20 会议导致停工 3 个月;(2)由于募投项目原有生产
设备方案设计已落后于目前最先进的设备方案,公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进行
变更。截至 2018 年 7 月,公司募投项目已经投产。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新华




                      王庆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