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杭州高新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5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84 元,共计
募集资金 24,738.2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303.47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77 号)。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69.13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1.97 万元。截至 2018 年年底,公司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 21,679.4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 376.04 万元。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4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高新
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1202083329800002604 394.38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329900058545 协定存款
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
1202083314100002979 通知存款
8110801012900019142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33101016416 通知存款
司杭州余杭支行
8110801033500287548 通知存款
合 计 394.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303.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69.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679.48 [注 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是否达到预计效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3)= 益
(含部分变更) (1) (2)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 产 10,000
2018 年公司的
吨塑料电缆料 否 9,961.51 11,000.00 2,014.94 10,008.23 93.34[注 2] 2018 年 -262.85 否
募投项目仍处于
颗粒项目
建设阶段,且产
2. 年 产 25,000
能利用率尚处于
吨塑料电缆料 否 11,342.32 12,500.00 2,054.19 11,665.75 95.51[注 2] 2018 年 959.36 否
逐步释放过程中
颗粒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21,303.83 23,500.00 4,069.13 21,673.98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合 计 21,303.83 23,500.00 4,069.13 21,673.9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截至 2018 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项目投入 21,673.98 万元和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工程押金 5.50 万元
[注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期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已考虑 2018 年自有资金投入的部分。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四、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杭州高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
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高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
财等情形;杭州高新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本保荐机构对杭州高新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新华
王庆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