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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关于董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3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收到董事吕俊钦先生出具的情况说明,吕俊钦先生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公司
股票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自查情况
    吕俊钦为公司董事,2020年1月10日,因误操作以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公司

股票 5,000股,成交均价12.75元;随即2020年1月10日,其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卖
出5,000股,成交均价12.86元,此次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经公司自查,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
因获得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
的。

    截至本公告日,吕俊钦先生共计持股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6%。
    二、本次违规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
按照本次吕俊钦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5,000股的成交价计算,上述短线交易收益

为550元。吕俊钦先生对本次交易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交易行为给公
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
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己的
职责和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吕俊钦先生表示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本
次交易股票收益(550元)上缴公司。

    公司将以此为戒,并要求公司所有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
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