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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高新:关于持股5%的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004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的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

  收到持股 5%的股东南靖互兴树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互
  兴投资”)减持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互兴投资持有
  本公司股份 6,333,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本次权益变动后,互兴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 6,333,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比例(占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的比例)




 互兴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14         13.17         100        0.00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33,650        5        6,333,550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
互兴投资                      6,333,650        5        6,333,550     4.9999%
                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互兴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持股 5%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

      2、本次权益变动前,互兴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6,333,65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本次权益变动后,互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333,55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互兴投资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3、互兴投资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
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互兴投资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