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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力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7月
1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赵彤宇先生提交的《股份变动计划告知函》,赵彤宇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92,053,5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7.99%,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以后的六个月内,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18,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9.3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原因

    本次转让部分股份主要原因系归还质押贷款、降低质押风险,同时引入优质
股东,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和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发展。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二、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彤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股东任职情   截至本公   占公   有限售条   无限售流   无限售
股东名          况       告日持股   司总   件股份数   通股(股) 流通股
   称                          总数量      股本      量(股)                占公司
                               (股)      比例                              总股本
                                           (%)                             比例(%)
             董事长、总经
 赵彤宇                       92,053,541   47.99   69,040,156   23,013,385     12.00
                   理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转增
的股份;

    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3、本次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占公司
                                                                    本次拟减持 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任职情况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数量(万股) 比例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赵彤宇      董事长、总经理                              协议转让      1,800       9.38
                                行的股份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协议转让的定价规则,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赵彤宇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其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其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其在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其所持光力科技的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
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该等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
光力科技所有。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赵彤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赵彤宇先生正在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
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
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赵彤宇先生签署的《股份变动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