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17-09-06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17-057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3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
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起在公司内部张贴了《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职务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岗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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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示期间:2017年8月24日—2017年9月3日;
3.公示方式:在公司宣传栏进行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映,监事会须
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
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与独立董事。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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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