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11-09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17-073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10月30日。
3.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3.88元。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120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6万股,具体分
配如下: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前公司
姓名 职务
号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1 陈淑敏 12 7.08% 0.08%
董事会秘书
2 王国庆 董事、财务总监 8 4.72% 0.05%
3 赵智艳 副总经理 8 4.72% 0.05%
4 崔富民 副总经理 14 8.25% 0.09%
5 田维波 副总经理 10 5.90%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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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85.6 50.47% 0.54%
其他核心人员(115 人)
小计 137.6 81.13% 0.86%
预留 32 18.87% 0.20%
合计(120 人) 169.6 100.00% 1.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档次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亦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与直系近亲属。
6.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之
日起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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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1)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 2017 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120名激励对象授予137.6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向120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37.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激励对象名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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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示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1号),认为:截至2017年10月31日止,濮阳惠成
已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向12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了1,376,000.00股人民币
普通股,实际收到认购款为人民币19,098,88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
1,37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陆仟元整),余额人民币17,722,88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10月3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期为2017年11月10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060,000 54.41% 1,376,000 88,436,000 54.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2,940,000 45.59% 72,940,000 45.20%
股份总数 160,000,000 100.00% 1,376,000 161,376,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161,376,000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度
每股收益为 0.40 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授 予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数 由 160,000,000 股 增 加 至
161,376,000 股,由此导致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濮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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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成化工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中锋先生、杨瑞娜女士在授予完成前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80,1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0%,本次授予完成后,王中锋先
生、杨瑞娜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的 49.67%。本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
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