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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孚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2017-03-22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函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或“公司”)拟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的要求,本人作为万孚生物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
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函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承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