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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孚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7-12-26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 2017 年
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后,我们认为:本项议案没有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
事,审议通过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 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
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
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子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公司对拟担保的
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授信贷款进行保证担保, 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四川万孚、四川瑞坤恒远、四川欣瑞康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80
万。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香港全资子公司有
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主要用于香港
全资子公司的贷款还款,通过本次对银行贷款的置换,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康熙雄                   吉争雄                  彭雷清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