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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孚生物: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6-20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孚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万孚生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新股。公司本次向南京丰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继华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合计 12,433,085 股,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57.91 元。截至 2018 年 4 月 1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货币资金人
民币 719,999,952.35 元,扣除各项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912,433.09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087,519.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8]第 ZC1018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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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70,408.75 万元,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 5,355.8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6,793.68 万元
(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补充流动资金概述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降低财务成本。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6 年 3 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
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870
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测算,仅为测算数据)。

    (二)相关承诺

    1、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
银行贷款及时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
项目投资顺利进行。

    3、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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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审批程序

    万孚生物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万孚生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
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万孚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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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勋                    杨成云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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