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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施股份:关于公司股票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7-12-13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施股份”或“本公司”)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下午开市时间起连续停牌,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的时间段为自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该时间段内本公司股票
价格累计下跌 0.21%,未达到 20%。2017 年 9 月 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沪
深 300 指数(代码:399300.SZ)在该时间段内的累计上涨 0.65%,剔除大盘因
素,本公司股票在该时间段内下跌 0.86%。同期创业板指数(代码:399006.SZ)
累计上涨 0.25%,剔除创业板板块因素,本公司股票在该区间段内累计下跌
0.46%。同期其他制造业(证监会)指数(代码:883110.WI)累计上涨 15.36%,
剔其他制造业(证监会)行业板块因素,本公司股票在该区间段内累计下跌
15.57%。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

    综上,本公司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本公司股价
在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不超过 20%,故本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
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
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