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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施股份: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该事
 项仍处于洽谈阶段,交易各方正在积极协商沟通中。
        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
 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沃施
 股份,证券代码:300483)自 2019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停
 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公司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
 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将终止筹划本次重组并申请复牌。
        二、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晋
 能源”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科坚”)、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创投”)
 对沃晋能源的全部或部分债权。
        沃晋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 1-1-30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海林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07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540125MA6T4LP53X
码
                  天然气能源开发及利用;天然气技术服务;天然气设备安装及维修。【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沃晋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沃施股份                         2,550.00                 51.00%
 2                西藏科坚                         1,700.00                 34.00%
 3                嘉泽创投                           750.00                 15.00%
                 合计                              5,000.00               100.00%

     注:2019 年 3 月 8 日,西藏科坚与嘉泽创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西藏科坚将所

持的沃晋能源 15%股权转让给嘉泽创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取得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受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正在办理中。

       沃晋能源除持有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
27.20%股权外,无其他经营性业务。中海沃邦通过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山西省石楼西区块煤层气资源开采合作合同》,作为合作区块的作业者开
展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业务。
       三、意向性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西藏科坚、嘉泽创投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意向协议》,主要
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初步交易方案
       甲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1)乙方及丙方所持沃晋能源全部或部分的股
权;(2)乙方及丙方对沃晋能源全部或部分的债权。
     (二)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甲方聘请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中海沃邦
股权价值及乙方和丙方对标的公司债权账面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四、拟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公司拟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保荐机构资格)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
可证》)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
律顾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正在洽
谈商讨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有关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