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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升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6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及《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益,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项。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燕红                 付宏征                   何乃新




                                                     2017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