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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升药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进行了公告,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下
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股 东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1,396,6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539%。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11,396,6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5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生命科学原始创新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出
席会议的股东马骉、马丽本次为事项之关联方,刘淑芹为马骉、马丽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三位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3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97%;反对 459,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3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97%;反对 459,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出席会议的
股东马骉、马丽本次为事项之关联方,刘淑芹为马骉、马丽的一致行动人,上述三
位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91,2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91,2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6%;反对 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医药中小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出席会议
的股东马骉、马丽本次为事项之关联方,刘淑芹为马骉、马丽的一致行动人,上述
三位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3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97%;反对 459,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3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697%;反对 459,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3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