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6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9-098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15 日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9 月 16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长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80,143,0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35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80,115,0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34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6,496,6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9.13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6,468,6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9.11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115,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1%;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8,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3%;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115,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1%;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8,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3%;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蔺万焕所持苏州汇金教育科技合伙企业 350 万元
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115,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1%;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68,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3%;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齐鹏帅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