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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晓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经 2019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披露,因
公司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批授予的 41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上市,公司股本由 202,393,750 股增加至 206,543,750 股。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调整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543,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6986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1.32287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397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698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
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 日。
       除权除息日:2019 年 4 月 3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4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00                      寇晓康
       2                  01*****426                      高月静
       3                  01*****044                      田晓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3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35 号
       咨询联系人:张成
       咨询电话:029-81112902
       传真电话:029-8845353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