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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工具: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9-023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5 万件(套)精密复杂、高效刃量具
生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约
559.77 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6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63 万股,其中老股发售数量为 312 万股,新股发行数量为 1,251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20.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25,157.6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5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657.6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1,348.2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309.41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2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5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9.77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21,309.4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927.76
二、募集资金使用                                             21,677.4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59.77
四、差异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锋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海盐支行     1204090029045387053                597,652.55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597,652.55


              三、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21,677.40 万元,具体
       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收到                     募投项目结余资
                               调整后投    已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的利息收                     金(包括利息收
                                资总额      入金额                   资进度(%)
                     总额                                 入                           入)合计
年产 35.5 万件
(套)精密复杂、
                   21,309.41   21,309.41   21,677.40    927.76        101.73%             559.77
高效刃量具生产
   建设项目
     合计          21,309.41   21,309.41   21,677.40    927.76        101.73%             559.7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5 万件(套)
       精密复杂、高效刃量具生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 21,677.4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21,309.41 万元的 101.73%,节
       余募集资金 559.77 万元,已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计划投入金
       额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经济
       效益等原因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放缓了募投项目建设期进度,合理配置资源,使
       得募集资金发挥更好的效果。2.本公司在项目前期将尚未投入项目的募投资金投
       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在项目后期将投资收益投入募投项目中,提高了资金
       的使用效率。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自身实际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约 559.77 万元及其之
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
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
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
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董事会同
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
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
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5万件(套)
精密复杂、高效刃量具生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
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
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恒锋工具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