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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工具:关于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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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2850 号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关于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锋工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锋工具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恒锋工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锋工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第 1 页 共 4 页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恒锋工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恒
锋工具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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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度完成收购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

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叶志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9 号)核

准,本公司向叶志君、陈连军、鹰潭盛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夏雪琴、叶梦娅、夏

香云、叶君芬、陈领斐、朱云莲、叶君华、王建波、游奕跃、张旭、赵群英、郑如明、颜云

莲、徐菊连、王斌、林雪芬、金兵德、林伯友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6,109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89 元,折合人民币 14,000.00 万元,另本公

司以现金方式向上述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原股东支付 5,380 万元,合计支付对价

19,380.00 万元收购其所持有的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

    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在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将浙江上优

刀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持有人变更为本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本公司已向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原股东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6,109 股,

并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叶志君、陈连军等签订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盈利承诺及利润补偿协议》,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原股东承诺浙江上优刀具

有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850 万元、2,300 万

元、2,625 万元,上述净利润约定为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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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浙 江 上 优 刀 具 有 限 公 司 2018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2,611,335.05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52,567.73 元,两

者孰低为 12,552,567.73 元,少于承诺数 10,447,432.27 元,未完成本年净利润承诺数。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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