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8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9-029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海盐县新桥北路 239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尔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合计持有
股份数 75,18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602 %。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75,185,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6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0 人,合计持有股份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8 年度应补偿
股份及现金返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
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5,1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张雪婷律师、王慈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