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恒锋工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4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19-066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
东路 68 号公司科创大楼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尔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合计持有
股份数 120,413,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640%。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20,413,21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64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0 人,合计持有股份
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1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413,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413,2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叶苏群律师、王慈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