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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飞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鸡中飞

恒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恒力”)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拟向
银行申请贷款,金额约人民币 800 万元,贷款期限 1 年,贷款利率以银行贷款
合同为准。宝鸡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上述
贷款向银行提供了担保。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中飞恒力经营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较大变动,
根据担保公司的要求,公司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
项。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飞恒力贷款

事宜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
    2.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周家庄南路
    3.法定代表人:龚 涛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26 日
     6.经营范围: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机械加工;工业自动化技
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

     7.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计)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837,554.66                 83,759,038.21
   负债总额                         45,679,949.90                 43,844,782.74
  流动负债总额                      45,387,449.90                 43,552,282.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000,000.00                 22,000,000.00
    净资产                          37,157,604.76                 39,914,255.47
     项目             2019 年 1-8 月(未经审计)    2018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00,705.75                 23,067,497.66
   营业利润                         -2,802,489.59                   -369,679.46
    净利润                          -2,756,650.71                     81,089.59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反担保协议,具体反担保金额和内容以正式签署
的反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中飞恒力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中飞恒力的融资能
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中飞恒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中飞恒力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其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经营发展
的需要,中飞恒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
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反担保事
项的实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