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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136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0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3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全部到位,
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15737 号
《验资报告》。
    (二)2018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2 号)文核准,公司向李洪波、毛秀
红、格然特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格莱特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948,627 股;并向江苏新华沣
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名投资者发行 33,178,178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14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9,604,902.92 元,扣除支付的
保荐及承销费用、财务顾问费后,余额人民币 355,104,902.92 元已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
[2018]202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计划募                     项目达到预
                         计划投资                年 12 月 31                       原计划
      项目名称                       集资金                     计可使用状
                           总额                  日募集资金                        完成时间
                                     投资额                       态时间
                                                 投资金额
 智能发配电系统设计
 集成及总装总测基地   15,954.03      13,940        13,940       2019 年 10 月    2017 年 12 月
     建设项目
 水利水电综合自动化
 系统扩能及技术升级       5,340       1,340        1,340             -           2017 年 12 月
     改造项目
 营销网络及远程运营
                          3,956       1,700        1,700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水利水电控制工程技
                          3,772       2,755        2,755        2018 年 6 月     2018 年 6 月
   术研究中心项目

        合计          29,022.03      19,735        19,735            -                   -



    (二)2018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计划募集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计划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35,720            35,720                  35,310.49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2,280              2,280                    1,650
 湖北精实新能源自动检测装
                                     15,000            14,250                      0
 备、数控自动装备生产项目
 格兰特膜产品及环保设备生产
                                     5,500              4,750                      0
       基地项目建设
            合计                    58,500             57,000                 36,960.49



    三、本次拟调整的募集项目投资总额、投资进度具体情况
    (一)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调整智能发配电系统设计集成及总装总测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和投资总
额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为 15,954.0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3,940
万元,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由于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与设计偏差较大,导致桩基工程大幅延迟,以及建设
过程中部分厂房建筑结构方案设计优化调整,基建施工工艺复杂程度增加,加上天
气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延期。
     由于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需要,项目实施采用的技术标准有所提升,基建
施工工艺复杂程度增加,装修材料、人工成本等价格上涨,建筑工程费投入增加,
以致项目总投资额增加。后期,为保证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公
司拟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部分采用自制件,减少设备购置费的支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 17,603.1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13,940 万元,
自筹资金投入 3,664.19 万元。厂房墙体、地面处理仍未完成,水、电气电缆尚未安
装铺设,相关生产设备尚未采购,预计还将投入 4,531 万元。
     因此,根据项目实施投入和施工进度,公司拟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15,954.03
万元调整为 22,134.19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并将项目期限延期至 2019
年 10 月。
     2、调整水利水电综合自动化系统扩能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为 5,3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340 万元,
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 1,34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
入 1,340 万元,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部分生
产厂房进行维修改造,购置机器人焊接生产线、冲剪机、折弯机、起重机、升降平
台、保护测试仪等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以及相应铺底流动资金。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足,本项目实施资金缺口较大,同时,考虑到水
利水电自动化市场的变化及公司的资金筹措能力,该项目后期不再增加投资。公司
拟将本项目的总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 5,340 万元调整为 1,340 万元。
     3、延长营销网络及远程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为 3,95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700 万元,
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 2,859.62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投入 1,700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1,159.62 万元,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公司已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完成了广州、北京营销中心的建设。
    为了优化布局营销网络架构,公司将根据产品目标市场的客户分布情况,结合
公司现有市场资源的布局与未来新业务拓展方向及规划,继续以自筹资金投资该项
目。公司拟将本项目的完成期限由 2018 年 12 月延期到 2019 年 12 月。
    (二)2018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配套融资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支付购
买资产的现金对价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无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标的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依经营发展及资金筹措情况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四、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建设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建设期限等事项是公司在募集
资金和自筹资金情况等基础上经过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建设期限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建设期限等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
情况等基础上经过审慎研究作出的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
资金的用途,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也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调
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建设期限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建设期
限的事项,是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
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建设期限
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建
设期限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以下核查程序:查阅华自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时的招股说明书、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议案、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核查
了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并就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
的事项与公司高管层进行沟通。
    经核查后本保荐机构认为:(1)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
模和建设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建设期限的事项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效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华自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
和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和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