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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6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我们就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
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
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凌志雄、柴艺娜、曾祥君
                                                      2019 年 4 月 12 日